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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8个城市获批用公积金建保障房
发表于:2010-08-10
上榜的城市包括北京等三大直辖市,但上海、深圳等房价较高的城市“落选”,其他入选的大多是二三线城市。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贷款必须定向用于试点项目,严禁挪作他用。经济适用房和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额收回。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利用项目贷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必须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北京举措
已落实45亿元建公租房
今年两会前,北京就已经确定将使用公积金作为贷款,用于经适房和公租房的建设。全年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总规模将控制在210亿元以内。目前已经落实45亿元用于公租房建设。也就是说,北京利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将占全国的近一半。

其他试点城市
  天津 重庆 唐山 运城 包头 大连 长春 武汉 攀枝花
  杭州 宁波 淮南 青岛 济南 福州 厦门 洛阳 哈尔滨
  无锡 儋州 长沙 昆明 西安 兰州 西宁 银川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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